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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修改四品种合约和交割细则

时间: 2009-05-21 15:38:11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网友评论 0

  上海期货交易所20日宣布,对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的标准合约和交割细则等进行修改,修改方案已获证监会批准。其中,用于实物交割的LME铜、铝品牌,未经上期所批准注册不可替代交割。

  据介绍,此次修改主要涉及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的交割日期、交割品级和交割单位、质量规定等内容。其中,四个品种的交割日期一项原规定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现均改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质上,以铜为例,原合约交割商品质量规定要求实物交割的阴极铜必须符合“国标GB/T467-1997标准阴极铜的各项规定”,“每块重 量在30-150公斤之间”,每一仓单的阴极铜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且“须附有生产者出具的质量证明书”。现修改为“实物交割的阴极铜必须符合标准阴 极铜的各项规定”,“每块重量不小于15公斤”,每一仓单的阴极铜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且“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为使新、旧合约及实施细则平稳过渡,经上期所研究决定,对相关交割细则修订了过渡期安排办法。在金属方面,LME注册、上期所允许交割的阴极 铜、高级基础铝牌号仍可按要求制作标准仓单并履约交割。其中,尚未取得交易所注册资格,但属于现有规定中LME注册、上期所允许交割的阴极铜、高级基础铝 牌号,其制作标准仓单并履约交割的终止日期将另行通知,并自该通知发布之日后第一个新挂牌合约及以后月份合约开始执行。

  上期所特别提醒:此次系对标准合约特定条款所作的修订,没有对相关品种标准合约中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水平和基础涨跌停板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进行调整。相关品种各合约实际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根据交易所相关细则及依据细则发布的通知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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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责任编辑:du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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