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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与风险不平衡 王连洲吁基金业转型

时间: 2011-04-13 15:54:58 来源: 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 0
  • 基金公司持有人利益和股东利益如何平衡,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首任组长王连洲和国内最大基金公司——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范勇宏有着不同解读。”  范勇宏还提到2007年大牛市时华夏基金的操作,他说:“当时讲牛市还有什么红利十年、1万点,至少8000点。

  基金公司持有人利益和股东利益如何平衡,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首任组长王连洲和国内最大基金公司——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范勇宏有着不同解读。

  昨日,在北京举行的“2011(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会”上,王连洲炮轰基金公司称:“与302亿元的基金管理费、53亿元的基金托管费相比,基金的这种非市场化的治理机制,股东占有了绝对的权利,一切的经营围绕股东的利益。这种机制明显存在着收益与风险不平衡的问题,基金转型发展不仅应该,而且绝对必要。”

  但在范勇宏看来,将诸多责任全部归于基金公司是不公平的。他毫不客气地回应称:“我们是严格按照《基金法》办事的,我们也应该回顾一下《基金法》,当年王老(王连洲)组织设计《基金法》,现在可以回过头来看看哪些是好的,哪些是还需要完善的。”

  王连洲吁变革交易制度

  王连洲昨天表示,目前的诸多新问题已经成为基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比如,基金投资的业绩没有显示出应有的亮点;管理的资产规模近期没增反降;基金理财相对其他竞争对手所具有的优势在逐步消失等。

  王连洲上述观点有数据为证。截至2010年底,基金总规模为2.44万亿,比2009下降了1600亿元,同时,去年的收益仅为50.8亿元。然而,私募基金的规模目前已达2000亿元,券商理财的资产规模约为1500亿元。

  王连洲提出,基金业需要深刻的制度变革。他指出,去年基金公司给券商贡献了62亿元收入,如基金直接成为交易所会员,就能为投资者省下巨额成本。但由于基金公司大股东普遍是券商,后者不会同意这样的改变。在现有制度下,基金非市场化的治理机制中,股东占有了绝对权利,一切经营围绕股东的利益。这种机制明显存在着收益与风险不平衡的问题,基金转型发展不仅应该,而且绝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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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柯智华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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