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外汇局:扩大境外放款主体和资金来源

时间: 2009-06-09 17:21:37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 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介绍,《通知》明确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由现行的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扩大了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

  同时,《通知》简化了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

  此外,《通知》中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了境外放款资格和额度的核准管理制度,明确了境外放款有效期限,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境外放款 外汇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通知》对境外放款额度设置了量化门槛: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权益的30%,同时不得超过其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 记手续的协议投资额,以低者为限。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境内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助于缓解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融资难和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

  据了解,该《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外汇管理局负责人就改进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对政策的理解,记者就《通知》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问:《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境外投资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已“走出去”的境外中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困扰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尤其是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境外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增加,融资环境更加恶劣,再加上国内金融机构跨境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情况影响了境外中资企业 的后续发展。近日,国务院在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在此情况下, 为重点支持有资金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以稳定外需,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外汇局在认真总结境外放款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 上,及时出台了《通知》。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由现行的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二是扩大了境 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三是简化了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 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四是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问:外汇局如何防范境外放款可能对国际收支平衡带来的风险?

  答:当前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我国国际收支总体状况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这些为境 外放款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与我国国际收支总规模和外汇储备规模相比,境外放款的总量有限,不会对国际收支平衡产生重大影响,总体风险可控。

  在境外放款的具体政策方案设计上,我们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主要体现在:完善了境外放款人和借款人资格管理,对境外放款额度设置了两 道量化门槛:境外放款额度不得超过放款人所有者权益的30%,同时不得超过其借款人已办妥相关登记手续的协议投资额,以低者为限;明确了境外放款有效期 限;将境外放款的额度核准、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境内外汇资金划转以及汇出入等纳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境外放款 外汇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设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放款情况,对境内企业放款资格条件、来源、数量以及期限等进行适时调整 的保障条款等。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