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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强资本跨境流动监管

时间: 2009-03-31 09:45:20 来源: 金融时报   网友评论 0
  •  作为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和统计监测的主要部门之一,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按照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宏观调控的要求,紧密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我国国际收支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外资外汇管理政策,从基础监管和服务的手段建设入手,改进对外资外汇流动的监管,规范和引导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有序流动,有效地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
 作为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和统计监测的主要部门之一,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按照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宏观调控的要求,紧密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及我国国际收支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外资外汇管理政策,从基础监管和服务的手段建设入手,改进对外资外汇流动的监管,规范和引导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金有序流动,有效地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当前,我们在外汇管理领域应当充分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入分析各项工作的目标、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以更好地指导我们提高外汇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一、新形势下对跨境投资外汇流动监管提出的挑战

  按照国际收支项目划分,跨境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经济体先期主要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经济,此时对外直接投资虽然也有一定的数量,但规模还比较小。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外直接投资才会快速增长。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跨境资本流动的历史来看,都遵循这一规律。我国对外开放后的经济发展轨迹也反映出上述发展规律,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这种资本流动的规律。

  1996年12月1日,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对于人民币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则本着“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的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目前,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已基本实现可兑换,对外直接投资则接近基本可兑换程度。自实施上述可兑换的战略以来,我国跨境直接资本流动规模持续增加。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显示,2007年跨境直接资本流动规模达到1685.49亿美元,比1985年增加72倍多;2007年跨境直接资本流动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当年末的汇率折算)的比例达到4.89%,而1985年该比例仅为0.81%。其中,2007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189.25亿美元,比1985年增加29倍多;外国来华直接投资1496.24亿美元,比1985年增加89倍多。

  近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是我国经济开放、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表现,得益于我国优良的投资环境。应当看到,规模日益增长的跨境直接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影响日益明显。外商投资企业不但具有在经济增长中拉动投资的重要作用;其所创造的进出口额在我国整体进出口贸易中也占有较高的比重,直接影响着我国经常项目的顺差,并促进了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供给。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流动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也日趋明显。随着近年来国际投资的快速发展以及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的显著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已经成为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大额顺差和外汇储备大幅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异常资金亦通过外商直接投资的渠道流入境内,干扰了跨境资本流动秩序并对我国涉外经济金融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

  与此同时,近几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尽管规模还不是很大,但增长幅度较高。不论从我国为全球制造产品,还是自身工业化、现代化的需要,都必须考虑如何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条件。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也是形成我国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跨境资本均衡管理的一个方面,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

  综合来看,我们必须考虑通过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两个轮子,主动地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在巩固和改善制造业的同时,向产业链高增值环节迈进,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扮演的角色。

  但是,我国现行的跨境直接投资管理手段已明显落后于跨境直接投资迅速发展的现状。在跨境直接投资基本实现可兑换后,资本流动速度日益加快,而现行的管理手段仍主要依靠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审核和手工操作,且企业以及项目的审核与实际资金的流动未有机地结合考核,造成企业办理跨境直接投资的相关手续繁杂,效率有待提高,而管理当局尚不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跨境资金流动的全面真实情况。监测管理手段仍主要依赖于逐级统计监测,数据信息处理基本依靠简单的汇总,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复杂情况和交易手段不断翻新的情况。统计的时滞性以及准确程度和覆盖程度已经成为现实统计监管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同时,在跨境直接投资管理方面还未完全改变以前“宽进严出”的模式,尚未适应对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的现实需要。

  严格地说,在2008年9月以前,我们还不能较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跨境直接投资的完整信息。对跨境直接投资的“家底”不太明晰,存量、增量、流向以及分布数据信息不全,统计监测的渠道以及口径标准均亟待规范和完善,特别是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更是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当今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跨境资金流动对经济金融安全提出的新挑战,客观上要求我们应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跨境资金流动信息,为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决策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因此,及时改进对跨境投资资金流动的监测管理以及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跨境直接投资流动统计监测体系已经刻不容缓,这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维护金融稳定、防范涉外风险的一项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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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 (责任编辑:huang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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