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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9年中国外汇管理政策

时间: 2010-03-27 22:56:12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 盘点2009年的中国外汇政策可以看出,监管层主要是从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支持企业“走出去”等观点出发,对中国外汇管理进行了改革。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31  文号:汇发【2009】33号

政策操作要点: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情况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定。外汇局设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工作。

二、外管局对银行考核,按法人和属地相结合方式进行。外汇局根据银行最终考核得分,将被考核银行评定为A、B、C三类,并就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形成整体评估报告。外汇局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银行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评定等级采取适当方式通知被考核银行,并视情况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整体评估情况予以公布。

点评:长期以来,银行层面配合外汇管理部门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在维护金融稳定、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考核办法的发布,进一步健全了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的综合评价机制,有利于提升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3  文号:汇发【2009】30号

政策操作要点:

一、扩大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二、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

三、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境内机构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文件,由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即可为其办理投资资金汇出。

四、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点评:该政策出台已经酝酿多时,并对近年来已出台的比较分散的有关境外直接投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地梳理,是跨境资本交易对外开放迈出重要一步,将极大促进我国跨境资本项目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加大投资便利化的力度,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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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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