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出口托收介绍

时间: 2007-11-15 23:05:40 来源: 宁波银行  网友评论 0

  出口托收是出口企业将出口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提示收款的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委托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国际结算方式。

  1、接单
  我行业务员接到客户的全套托收单据,双方应审查交单委托书:
  (1) 所列单据种类、份数是否与所附单据一致;
  (2) 有否注上出口核销单号码;
  (3) 是否列明托收方式(D/P 或D/A;
  (4) 有否附上详细的代收行名称及地址(如未提供,则选择我行境外代理行)。

  2、单据的核对
  托收业务的审核原则是单单一致,并按照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522和国际惯例
处理单据。发现不符点,将立即通知客户。

  3、寄单
  根据交单委托书的指示,我行及时寄单索汇。

  4、拒付/拒承兑通知
  收到境外代收行的通知后,我行将通知客户并取得客户的复函意见,由我行电告境外代收行。

  5、 查询
  单据寄出一个月后,仍未收到国外代收行的付款或承兑通知,我行将根据申请人的
要求向代收行查询,查询费由托收申请人承担。

  6、 退单
  收到境外代收行退回的整套单据,我行将单据及时退托收申请人签收,并由托收申请人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宁波银行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下一篇:光票托收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