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小企业信贷服务
时间: 2009-03-27 17:09:25 来源: 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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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联动一站通
对为核心、龙头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进行产品销售的配套小企业,可以根据交易细节提供供应链全程金融服务:
1. 供应阶段产品组合包括:
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转让、提货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等。可采用银行、供应商与采购方三方协议方式,保证“封闭运行”。
2. 销售阶段产品组合包括:
应收账款转让、保理、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福费廷、银行承兑汇票等。可采用动产质押、标准仓单质押等担保方式。
对小企业的好处:
1.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小企业,解决供应链失衡问题。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改善谈判地位,使供应链成员地位更加平等。同时可巩固上下游客户关系。
2.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获得大批量购货的价格优惠。
授信对象
小企业信贷业务是指对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内的企业法人,在1000万元(含)风险敞口额度内办理授信业务。 有关小企业标准,还可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国资厅评价函 [2003]327号)确定。
授信条件
我行优先支持、着重发展的小企业授信客户选择标准为:
(一)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企业资本积累已有一定基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产权关系清晰。
(二)资产负债合理。
(三)经营者或所有者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的从业经历,且从业时间在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企业与企业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根据产品的专业化分工,企业已成为同类产品行业中的骨干企业和特色企业。
(五)企业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盈利水平稳定,毛利率一般达到10%左右,同时每年销售都有一定比例增长,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连续三年处于稳定上升趋势。
(六)财务管理日趋健全。
(七)法定代表人或其家属的主要私人金融业务均在我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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