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进口结算-提货担保

时间: 2007-11-20 22:27:53 来源: 交通银行  网友评论 0

一、产品的定义

提货担保业务,指在货物先于有关提单或其它物权凭证到达的情况下,进口公司向银行提交申请,请银行出具书面担保用于提货,并承诺日后补交正本提单换汇有关担保书,并由申请人保证负担船公司应收费用和赔偿因此而可能遭受损失的业务。

二、办理要点

1 、申请人申办即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所需资金必须全额到位,进入保证金专户;申办远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应由申请人提供担保,金额为其提交的副本发票金额。  

2 、申请人必须提交到港货物的提单副本、发票副本或传真件,已备我行审核。  

3 、申请人应明确保证以下事项:

1 )即使单据存在不符点,申请人决不提出拒付。  

2 )正本提单到达后 7 个工作日内,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赎回银行开立的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归还银行。

3 )完全负责赔偿银行因出具提货担保书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交通银行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