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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峥:金融监管部际联席并非长久之计

时间: 2013-08-22 10:12:1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网友评论 0
  • 2003年,银监会从人民银行分设后,同年修订的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金融业混合经营趋势,以及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均需要加强货币当局与监管部门的协调。

  项峥(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2003年,银监会从人民银行分设后,同年修订的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2008年颁布的人民银行“三定”方案中,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此期间 “一行三会”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均未有实质成果与进展。

  直到日前,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从2003年到现在,可谓是“十年磨一剑”,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终于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金融业混合经营趋势,以及跨市场、跨行业金融产品的创新发展,均需要加强货币当局与监管部门的协调。从国际上看,混业经营是一个大趋势。从国内看,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的发展态势也已基本确立,国有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控股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平安保险集团控股平安银行,由产业资本控制的金融控股公司也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与此同时,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合作日趋紧密,涉及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如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规模、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等等,均出现了星火燎原的态势。在此过程中,监管套利、监管真空的出现,影响到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国务院批复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对于推进金融业“大监管”格局的建设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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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项峥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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