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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35亿元商业票据,中毅达被查!

时间: 2018-04-03 22:33:57 来源: 周末金证券  网友评论 0
  • 中毅达3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距离他们上一次遭到证监会处罚才过去两个月。专业从事证券维权工作的律师向《金证券》记者指出,中毅达此次被查很明显是由于此前的商业票据问题。

周末金证券 金证券记者 陶炜


中毅达3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距离他们上一次遭到证监会处罚才过去两个月。专业从事证券维权工作的律师向《金证券》记者指出,中毅达此次被查很明显是由于此前的商业票据问题。


遭调查或因商业票据


“中毅达此次被查很明显是由于此前的商业票据问题。”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这样告诉记者。1月份才收到过证监会罚单的中毅达,又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尽管公司并未指出证监会调查的具体方向,但吴立骏认为,公司此前暴露出的商业票据事件已经明确违规。


1月17日晚间,中毅达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同意向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具商票35亿元,作为其增信条件,用于参与一PPP项目洽谈。对此,上交所当晚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上交所指出,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同意开具35亿元商票,但迟至2018年1月17日才进行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原因和理由。


中毅达之后公告称,本次同意开具商业汇票行为仅需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然而,这一说法遭到公司多名董监事集体打脸。独立董事刘名旭认为,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具35亿商业承兑汇票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马文彪则公开要求新疆中毅达全部退还35亿商业承兑汇票,若已造成损失的立即依法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在此之后,35亿商业汇票被退回公司。


鉴于这一明确违规的行为,在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买入中毅达,并在2018年1月17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相关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另外,由于公司此前于1月份收到的证监会罚单,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7年2月5日期间买入中毅达,并在2017年2月5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也具备索赔资格。


目前乱象丛生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除了商业票据问题以外,中毅达目前乱象丛生。


刚刚收到证监会的罚单。今年1月5日晚间,中毅达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编号为沪证监处罚字20178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如今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尚未下达,但公司已经又一次遭到调查。


目前业绩也是一团糟。公司此前公告,预计2017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亏损数额暂时无法确定。


近期多位高管离职。2月份至今,中毅达董事长沈新民宣布辞职,不再担任任何职务。中毅达董事、副总经理李厚泽也因个人原因辞职。


“实控人”仍然成谜。2017年8月,中毅达实控人何晓阳表示已经将控制权转让给深圳市乾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琛、贵州天佑睿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鑫聚投资有限公司等。但时至今日,股权受让相关方仍未核实最终实际控制人,也未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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