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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丨郭文贵农行骗贷32亿内幕调查

时间: 2017-05-19 23:17:06 来源:   网友评论 0
  • ​4月9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据多方查证,项俊波落马或跟其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担任董事长期间

文章节选自银行联合信息网《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风险案例每月精解》


4月9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据多方查证,项俊波落马或跟其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担任董事长期间,支持郭文贵骗取农行32亿元开发性贷款有关。据多名盘古公司高管证实,通过采用伪造印章、伪造合同、购买假发票等方式,郭文贵涉嫌骗取农行32亿元贷款。在国家审计署审计农行时发现这笔贷款的问题后,为了逃避调查,郭文贵以“以贷补贷”的方式提前还了这笔贷款。


【案例概述】“贷款由项俊波支持”


时任盘古公司法人代表杨克森介绍,在2009年到2010年,郭文贵的公司资金紧张,主要是之前的工程欠款、多笔贷款的还款还息,急需用钱。


杨克森称我记得当时四合院的装修,商场筹备开业,还有郭文贵在境外的经营也遇到一些问题。


另外还有多笔工程款也让郭文贵颇感棘手,多方债主频繁来要欠款。


盘古公司财务总监杨英表示,2010年春节后,郭文贵找她,要用盘古公司从银行贷款50亿元,“当时我觉得不可行,很惊讶地看着郭文贵,我说做不了,郭文贵说你照做就行了。”


按照杨英的说法,以当时盘古公司的资产信贷状况,绝对不可能从银行贷这么多钱。


至少有三名盘古公司高管证实,郭文贵对他们说,这笔贷款得到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的支持。


盘古公司副总经理吕涛介绍,2010年6、7月份,在郭文贵办公室,他和杨英听郭文贵说这次申请贷款的事是农行董事长项俊波支持的,所以北京分行的行长等人会支持。


盘古公司借款理由是,北京盘古大观精装修工程、南北联结体精装修工程、A座及公寓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屋顶四合院装修工程。而据吕涛等人证实,盘古后续工程都已经近尾声,不可能再需要这么多钱。


随后,农行北京分行下属两个支行分别到盘古公司考察。第一个支行考察后,认为不可行。后来郭文贵找到了农行一支行。


吕涛介绍,当时听说来公司考察的农行这个支行行长被抓了,好像是因为他在原来任职的支行工作期间有某些问题。后来过了些日子,听郭文贵说那个行长被他救了出来,是农行北京分行的相关负责人找的他,并说“这次农行欠他一个人情,贷款一定能办成功。”


【案件进展】假公章与假扮监理人员签字


盘古公司财务总监杨英表示,农行的这笔贷款属于开发贷款,需要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工程款的支付。为此,就需要找一家建设公司配合。


随后,郭文贵找到了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五公司)配合签了一份施工合同。而事实上,北京城建五公司并未给盘古施工及装修,杨英称就是为了在农行亚运村支行贷款才制定的一份假施工合同。


杨英介绍,所谓开发贷款,指的是银行借钱给房地产公司开发工程用的,抵押物是土地证和地上的在建工程,只能用于项目建设,相当于盘古欠城建五公司工程款,银行帮助盘古付款给城建五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只能用开发贷款。


但是在随后的审核中,这份施工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满足不了贷款的提款条件,工程的开工时间也有问题等,如果直接将合同交给银行,无法批贷。


杨英称,她和财务经理解洪淋研究,决定利用分区域、分时间等方式将合同拆分为四份合同,再找城建五公司盖章后报给农行。她向郭文贵汇报此事,郭文贵听后就火了,说此事协调不了,没有办法再找城建五公司了,但这事必须要做好。


郭文贵和杨英当场表示,城建五公司不会再给盖章的,即使能盖,时间上也可能来不及。郭文贵就催吕涛你就去办吧,刻完给杨英就行,出了问题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随后,盘古公司财务经理解洪淋将要刻的样章复印件交给吕涛,吕涛让人在外面找刻章小广告联系,两三天假章就刻好了。解洪淋对比发现城建五公司的印章比原来的小一些,需要重新刻,于是吕涛又找人重新刻了两个交给财务。


吕涛记得,他们在外面刻的三枚公章,一枚城建公司公章,是圆的;一枚城建公司老总廖某的人名章,是方的;一枚监理公司公章是圆的。


另外,吕涛记得,2010年12月份,亚运村支行开始放贷,一共分三笔共放款32亿元。


但是这笔贷款,每次放款前都需要施工方和监理方的人当着银行人员的面,盖章确认才能放款。


为此,杨英和吕涛承认,由于贷款使用的合同是假的,监理公司根本不知情,吕涛找郭文贵公司人员钱蕾和肖勇,在监理公司临时办公室里假扮监理公司的人,并在给农行提供的材料上签字并盖章,签的字和盖的监理公司公章都是假的。


【处理方法】假报表抹掉九成负债


杨英介绍,申请贷款需要提供财务报表,而且是连续三年盈利,但是提供给工商税务的财务报表因无法体现盈利,在提供给银行后无法申请下来贷款。


郭文贵听后,就让杨英去做了一套资产负债率低、利润高能体现公司盈利的假财务报表。


之后,财务部门制作了盘古公司2008年到2010年的财务报表。


根据会计鉴定意见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盘古公司提交给银行的负债分别为3.8亿元、2.96亿元、8.02亿元,比工商年检报表上少25.9亿元、44.39亿元、49.25亿元。也就是说,盘古公司提供给银行的三年的财务报表,“抹掉”了近九成的负债。


除了造假负债,公司利润也是假的。上述鉴定意见书显示,2008年和2009年盘古公司报给银行的年度利润分别为2987.8万元和4397万元。而工商年检报表和公司留存报表都显示,公司在两个年度都处于亏损状态。


杨英自称,在造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全过程,她的心情始终很忐忑。银行方面也不愿担责,对流程要求很严格,同时保持了一种微妙的默契,并不追问申请材料细节。


实际上农行在审批贷款时,和其委托的第三方国盛评估公司已发现一些问题。


当时发现有五个问题,其中包括:盘古大观项目面积超规划、项目手续不齐(盘古四合院、南北连体无规划手续)、开发资质问题等。


对此,郭文贵又安排解洪淋等人制作一份书面回复报给农行。后来评估报告出来,告知盘古大观的项目总价值大概80亿元,可以贷款32亿元。


但郭文贵并不满意,又委托另一家公司评估为140亿元交给农行,而农行未认可。


就这样,盘古公司换来农行32亿元贷款。


杨英表示,因为贷款不能直接打进盘古公司账户,而是要打进城建五公司,城建五公司再将这笔贷款打回给盘古公司。在城建五公司收到贷款,给盘古公司打款时,其负责人担心,这么大笔款打进来又打回去说不清理由,不符合财务制度,要盘古公司出具文件说明。


对此,杨英回忆,他们公司又出具了相关的转款函,大致内容是盘古公司早已将工程款先行付给了城建五公司,而后又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公司,所以要求其返还款项。


随后,这笔32亿元贷款直接从城建五公司转进了郭文贵公司的相关账户。


杨英称,按照郭文贵的安排,32亿元中有16亿元用于收购民族证券股份,6亿元通过地下钱庄转往香港,4亿元转往郑州用于归还借款,有7000万元用于郭文贵购买香港南湾别墅。


【风险对策】如何抑制骗取贷款案件的发生


据多名盘古公司高管证实,通过采用伪造印章、伪造合同、购买假发票等方式,郭文贵涉嫌骗取农行32亿元贷款。在国家审计署审计农行时发现这笔贷款的问题后,为了逃避调查,郭文贵以“以贷补贷”的方式提前还了这笔贷款。


针对上述案件频发的现象,银行和监管机构均应积极采取措施,遏制类似案件的频发,避免违法、违规行为成为行业惯例。


首先,银行自身应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加大违法成本,提高合规收益。除了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应建立相应的合规奖励机制。同时改进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避免不切实际的考核机制促使工作人员扭曲经营、违规发展业务,甚至构成犯罪。


其次,银行在加强自身监管的同时,对贷款人提交的财务报表、商业买卖合同等贷款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切不可成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等违法行为的催化剂。


再次,可以拓宽监管部门的外延,建立多层次的监管机制,保障监管部门与基层银行之间信息的对称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各监管部门之间也应加强信息的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以降低监管成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在违规、违法行为泛滥时,仅对部分银行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罚,无疑降低了处罚的效果,甚至会催生更多的违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切不可促使为违规、违法行为成为行业惯例。


最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为了保障金融秩序的稳定性,促进经济的稳健发展,《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对骗取贷款的行为进行了规定。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基于利益的驱使或者扭曲的考核指标加之不健全的监管模式,扮演了骗取贷款等金融犯罪发生的催化剂。笔者认为,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不仅应加强银行自身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也应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同时还应附之以《刑法》的调整。对该类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规制和调整,避免违法、违规行为沦为行业惯例,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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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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