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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贷联动业务运作组织架构思考

时间: 2016-08-03 14:38:19 来源: 中国银行业杂志  网友评论 0
  • 投贷联动业务分别由投资功能子公司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由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来从事“信贷投放”业务。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贷联动机制是促进投贷联动业务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文/娄丽丽  恒丰银行企划部兼CIB战略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6期


投贷联动业务分别由投资功能子公司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由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来从事“信贷投放”业务。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贷联动机制是促进投贷联动业务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投贷联动业务将“信贷投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业务模式。在中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之下,需要创新性地搭建投贷联动业务运行架构,才能有效推进投贷联动业务健康发展。因此,寻找到一种契合科创企业发展规律和融资需求的投贷联动业务运行架构模式是试点成功的关键。


从国内外实践看投贷联动业务运行架构现状


从国内外实践看,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目前主要有几种运行架构模式:


一是商业银行与外部风投机构合作的投贷联动架构模式


二是商业银行集团内部的投贷联动架构模式


三是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组建投资基金的投贷联动架构模式。


在第一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运用自身客户资源广泛的优势,与外部PE/VC等风投机构合作,向外部风投机构推荐优质客户,提供包括财务顾问、资金结算、托管等金融综合服务,采取“股权+债权”模式,形成投贷联动。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类投贷联动”模式,比如一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开发的投贷宝、投联贷等金融产品。部分投贷联动方案设计加入了担保公司,形成银行、创投机构、担保公司多方合作模式。


在第二种模式下,商业银行集团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由子公司对目标客户进行股权投资,而银行内设公司业务部门为目标客户提供信贷支持,形成投贷联动。鉴于《商业银行法》限制,此种模式的股权投资机构多设在境外,比如中国银行旗下的中银国际,建设银行旗下的建银国际,招商银行旗下的招商国际等。在境内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的银行仅有国家开发银行一家,其通过旗下子公司国开金融来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从国际经验看,在美国,硅谷银行(SVB)是专为高科技、生命科学、风险投资以及高端葡萄酒行业的企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的金融集团,具体通过旗下SVB硅谷银行、SVB资本等多个子公司来实现。硅谷银行对科创企业的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前者可以细分为债权直投(也就是信贷投放)和股权直投,后者则为硅谷银行借助外部风投机构对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进行间接投资。


在第三种模式下,商业银行与其他机构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平台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最终实现投贷联动。2015年下半年,中国的商业银行获得允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媒体报道有超过十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这一资格,但因违背现行法规又最终被停止。目前,已有为数不多的银行在探索这一模式。从国际经验看,在英国,汇丰银行和英国银行家协会等机构在2011年发起设立“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向中小型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目前已是英国最活跃的成长资本投资机构。


总体来看,上述三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利于投贷联动业务开展,能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国内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启动后,如何充分借鉴国内外投资联动业务运行模式的最佳实践,进一步探索科学合理的运行架构是当下关注的热点。


搭建全新的投贷联动组织架构模式


根据三部委文件精神,投贷联动业务要共同为科创企业发展和银行发展创造价值,这也是试点银行探索设立科学合理的投贷联动业务运行架构模式的出发点。


一是通过综合化经营创造价值。科创企业处于成长发展的初期,百业待兴,对各种金融服务均存在很大需求,因此,有必要根据科创企业自身特点和生命周期提供一揽子涵盖银行、非银金融服务及金融云、大数据等定制化的金融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科创企业客户价值链服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无论是中国金融自身发展需求还是全球金融发展趋势,搭建综合化金融服务的运营架构均有着内在必然性,也有助于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聚合各种金融资源来有效提升对科创企业的服务水平。比如,目前恒丰银行在全力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计划以此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恒丰金融综合改革,探索业务创新发展,推进综合化、差异化的经营策略。


二是植根专业化运营创造价值。投贷联动业务中“股权投资”涉及的股权文化,与“信贷投放”依赖的债权/抵押文化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两者在一种组织架构模式下,在客户准入、收益来源、交易结构、投资/评审决策、投贷后管理等方面很难保持一致步调,因此,有必要单独设立从事“信贷投放”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从事“股权投资”的投资功能子公司。进行专业化运营,才能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和“信贷投放”的各自优势,深入洞察科创企业业务特点、核心需求、发展前景、潜在风险,通过紧密协作,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创造。


三是恪守风险经营创造价值。银行业的一大核心是经营风险,通过风险经营创造价值。科创企业具有“轻资产、高风险”等特征,存活率低、存活时间短,商业银行设立投贷联动专业机构,搭建风控体系进行专业化风险评估和管控,实行机构隔离、资金隔离、评审隔离、人员隔离等风险隔离机制,才能防范和避免投资功能子公司风险向银行母公司蔓延。


恒丰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唯一一家试点行,高度重视此次投贷联动业务试点工作,探索设计了投贷联动的全新运行架构模式:


一是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负责投贷联动业务项下信贷投放等金融业务;


二是设立独立投资功能子公司,负责从事投贷联动业务项下股权投资业务;


三是设立投贷联动管理委员会,作为经营层投贷联动业务的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


对于投贷联动业务项下信贷投放等金融业务,恒丰银行计划按照“准法人”标准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全行统一管理体系下为科创企业提供包括贷款、结算、财务顾问、外汇等金融综合服务。专营机构采取事业部运作模式,享受充分的自主权,内嵌(或派驻)人事、财务、风险等支撑职能。专营机构内设授信评审委员会,充分结合科创企业自身特点,进行独立授信评审,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对于投贷联动业务项下股权投资业务,恒丰银行希望设立境内、境外投资功能子公司独立负责投资业务的协调、管理、立项、指导和推动等工作。并充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来为企业提供一流的金融综合服务。投资功能子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专业化的独立投资决策。


同时,为了促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与投资功能子公司充分协作,恒丰银行计划设立投贷联动管理委员会,作为经营投贷联动业务的最高管理和决策机构,负责投贷联动业务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以搭建起更紧密、更专业、更高效的投贷联动机制,高水平服务于客户。


创新投贷联动业务工作机制


投贷联动业务分别由投资功能子公司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由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来从事“信贷投放”业务。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贷联动机制是促进投贷联动业务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恒丰银行尝试搭建起全新的投贷联动机制,在客户准入、项目筛选、项目推进、投贷管理、金融综合解决方案制定,以及收益抵补机制等方面充分协作。


建立客户合作机制。投资功能子公司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共同制定客户准入标准,实施“清单制”动态管理,对合作客户名单定期审核,主动退出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客户,共享客户名单及主要信息资料。同时,构建投贷前项目筛查的联动机制和投贷后管理的合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投资功能子公司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均可列席对方会议,补充发表投贷意见,但无对对方投/贷项目的表决权。定期会晤,围绕双方重点客户研究制定投贷联动总体金融综合解决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分析研究投贷联动业务运行状况、评估业务风险,商议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建立投贷收益抵补机制。科学核定投资功能子公司、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费用资源等,并采取分期递延的形式兑现,用于抵补未来年度可能出现的亏损,以丰补欠。同时,建立投贷联动专属绩效评价体系,改变信贷业务逐笔考核的模式,将股权投资业务收益与贷款业务整体收益进行打包评价。


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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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银行业杂志 作者:娄丽丽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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