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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ATA单证册印章真伪查询案例

时间: 2010-05-14 13:13:09 来源: 国际商报  网友评论 0
  • 随着ATA单证册出口签发量的增加,国外海关对单证册上签章、印章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询的几率也呈上升趋势。
随着ATA单证册出口签发量的增加,国外海关对单证册上签章、印章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查询的几率也呈上升趋势。事实上,很多签证大户,如美国、瑞士等都经常遇到这样的查询。因此,作为中国ATA单证册担保商会,中国贸促会应加强与海关总署监管司、国际司的紧密合作,力求避免不必要的索赔费用发生。

以下为一个真实的案例:

2007年5月,中国贸促会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签发了一份前往俄罗斯的ATA单证册,途中需过境拉托维亚。3 个月后单证册使用完毕退还,核销时发现过境拉托维亚只签注了进口,未签注复出口,中国的复进口及其他签注均正常,拉托维亚不收取调整费,因此贸促会将此单证册正常核销。

2008年11月中国贸促会收到拉托维亚海关索赔,要求提供复出境拉托维亚的证据。我方提交了单证册项下货物复进口中国的存根复印件作为证据。2009年3月,我方收到拉托维亚的缴款通知书,要求赔付5094.71拉特,合人民币69190元。经与拉托维亚商会沟通了解,拉托维亚海关由于对我方提交的证据中关于中国海关的复进口签章是否真实有怀疑,曾传真到中国海关总署要求鉴定真伪,但未收到回复。

了解事情原委后,中国贸促会马上跟国际商会(ICC)世界商会联合会(WCF)ATA负责人联系;同时,联系拉托维亚商会,得到其授权向中国海关发函查询;随后,跟 ATA对口的中国海关业务部门——海关总署监管司联络,了解拉托维亚发给中国海关的查询函未得到回复的原因。

海关总署监管司表示,他们从未收到拉托维亚海关的查询函。原来,海关总署国际司是跟ATA业务紧密合作的另外一个重要部门,它负责中国海关所有对外发函。拉托维亚海关的传真没发对号,查询函根本没到国际司。

海关总署监管司了解情况后,即开展核查复进口签章。由于单证册项下货物是从天津海关复进口的,天津海关对此单证册进行核查后,正式发函作了证明,单证册存根联天津海关的签章真实有效。海关总署监管司随后正式发文回复贸促会确认中国海关复进口签章的真实有效。

收到海关总署监管司回函后,贸促会马上将中文回复扫描并作为附件发邮件通知拉托维亚海关、拉托维亚商会,同时抄送ICC/WCF/ATA负责人,同时将正式的英文函回复拉托维亚海关。

该案最终顺利解决,维护了我国出口企业和中国贸促会作为担保商会的正当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索赔费用。

本栏目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特约刊登

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包括:法律顾问(代理仲裁、诉讼、非诉讼业务、向立法机构提供立法修改意见)、商事调解、经济贸易仲裁、海事仲裁、专利商标代理、出证认证业务(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和代办申请领事认证业务)、 ATA业务(中国境内ATA单证册签发、担保及进出口单证册的核销索赔及电子备案)、海损理算等多项法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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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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