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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风险监管加码 银行堵漏内控管理

时间: 2016-05-06 14:19:26 来源: 金融时报  网友评论 0
  • 4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直指银行内控及同业业务管理,票据规范化进程再次开启。

记者 王好强

来源:金融时报


4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直指银行内控及同业业务管理,票据规范化进程再次开启。业内专家表示,只有建立规范化的市场,才能在减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票据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票据市场的规范有望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出台得到进一步强化。


4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126号文”)直指银行内控及同业业务管理,票据规范化进程再次开启。


业内专家表示,只有建立规范化的市场,才能在减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票据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未来,以贸易真实性为基础的交易环节核查仍需要不断优化,相关的配套政策也需要陆续完善。


新规直指银行内控管理


自今年1月以来,部分商业银行票据案接连爆发,买入返售业务风险事件频频出现,银行相关内控管理状况备受社会关注。


由此,126号文要求银行在全系统开展票据业务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将同业账户出租、与交易对手名单之外机构开展交易等行为。据了解,接下来,监管部门还将对票据中介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研究确定其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出台行业规范制度,并对非法票据中介活动进行治理。


实际上,买入返售业务涉及公司业务部、营业部、资金清算部、票据实物管理、印章管理等银行很多部门,如果内控管理不到位,极易发生风险。对此,126号文要求,银行应建立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票据保管制度,严格执行票据实物清点交接登记、出入库制度,加强定期查账、查库,做到账实相符,防范票据传递和保管风险。


“对违规开立和使用的同业账户,应予撤销。”126号文明确指出,加强异地同业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管理,加强预留印鉴管理,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严禁将本银行同业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对此,多位业内专家均表示,同业账户或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此外,126号文要求银行强化落实同业监管办法。要求将银行承兑汇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严格实施集中统一授权、授信、审批。对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单列会计科目,严格按照业务合同(协议)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后续票据业务的集中化运营恐在所难免。


贸易真实性为核查关键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126号文要求强化票据保管制度,但这一要求只能保证票据在库,并不能保证入库的票据的真伪——而这其实是票据业务风险爆发的源头。


据记者了解,近期,某些股份制银行已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除核验发票外,需上网核验增值税发票的具体开票信息,对于非增值税发票到省税务网站核验。


在此之前,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时,对于贸易背景只做形式上的审查,即只对贸易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做查验。但当企业想以票据质押进行融资时,发票的贸易背景是否真实便成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因为,一般而言贸易融资金额比较大,而虚假贸易背景的发票金额往往较小,此时中介机构便会采取将小发票改为大发票的方式,这样既满足税务要求,也不易被银行审核发现。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今后随着增值税网查时代的到来,银行和税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各行总行全面下达发票查验真伪是迟早的事情。


在加强对交易合同、发票真实性审查的基础上,126号文还指出,可增验运输单据、出入库单据等材料,并要求对已承兑或贴现的票据所附发票、单据等原件正面加注,以避免重复使用。


不仅如此,126号文要求银行加强客户授信调查和统一授信管理,并纳入总体授信管理框架中,把握实质风险,同时加强承兑保证金管理,要求承兑保证金必须为货币资金,不得将贷款和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滚动开票。


除了保证贸易的真实性外,126号文对交易环节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银行应对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的交易对手由法人总部进行集中统一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不得与交易对手名单之外的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业务。


票据机构事业部或成发展方向


从票据贴现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看,2015年金融机构贴现余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4.9%,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从增量看,2015年新增票据贴现占新增贷款的比重高达14.2%。这反映出票据贴现对信贷投放的贡献度正显著提高。


随着票据业务体量增大,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强,防范业务风险的要求也日渐迫切。此外,伴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进行业务规范,通过设立全国性票据交易所进行监督管理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凡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颁发许可的所有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票据交易所的参与主体。直贴市场上,企业和银行参与;转贴市场上,央行、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为提升市场活跃度,转贴市场可存在双向报价的做市商。”票据专家赵慈拉如此表示。


此外,赵慈拉表示,票据交易市场可以形成1到12个月的票据市场利率曲线,在此基础上产生全国票据价格指数和低风险的SPV价格指数,充分反映实体经济融资利率,为投资基金提供利率基准依据,并向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传导。


不仅如此,随着政策不断加码规范市场,票据市场未来伴随着融资性票据逐步放开、承兑和贴现会计科目调整等,预计未来3到5年内将迎来票据市场的高速发展期。


与此同时,随着电票占比大幅增加和票据集中化运营的推进,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向票据机构事业部方向发展的可能性也大幅增加,尤其是转贴现业务,集中由总行操作和经营的可能性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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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王好强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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