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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经典贸易摩擦案例分析

时间: 2013-04-08 14:36:19 来源: 电器  网友评论 0
  • 2010年9月2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最终裁决,中国铜管企业将被征收11.25%至60.85%的反倾销税,其中,金龙铜管税率为11.25%,有5家企业适用平均税率为36.05%,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60.85%。

  历经3600多天,中国加入WTO已满10年。中国家电行业也走过了不寻常的10年。10年前,中国彷徨地进入世界贸易,战战兢兢开始国际之路;10年中,她摸爬滚打、不断探索,最终确立家电大国地位。10年来,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逐渐增加,中国家电行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数量与日俱增。在这过程中,中国家电行业在国际上的斗智斗勇,留下了几个值得回顾的案例,给中国家电企业未来的国际竞争之路提供参考。

  海信商标诉讼案

  2005年3月6日,中国海信集团(以下简称海信)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以下简称博西公司)在北京共同发布联合声明称,海信与博西公司经过充分磋商,终于在商标争议问题上达成和解协议。该事件能在诉讼之前和解,是大多数人期望的结果。海信和博西公司的商标之争曾在中国家电行业掀起不小波澜。当初博西公司提出的高达4000万欧元的商标转让费,令所有人为之震惊。

  海信“Hisense”商标于1993年12月14日正式获得批准,并在1995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可是,1999年1月11日,博西公司在德国成功注册了“HiSense”商标,与“Hisense”只在第三个字母S的大小写上有所差别。2001年,海信逐步开始海外市场拓展,在欧洲进行商标注册时,才发现“HiSense”已经在德国被注册。

  2002年年底,海信主动致函博西公司,协商“HiSense”商标转让事宜。博西公司于2003年3月28日答复,同意将其注册在“蓝色电器”的“HiSense”注册商标权转让给海信。海信考虑到“Hisense”自创设以来,一直被用作厂商名称和商标名称,又于同年4月14日致函对方,希望博西公司能够将9、11类注册商标权一并转让给海信。2003年7月18日,博西公司致函海信总裁,同意了海信的这一请求。

  然而,博西公司提出的转让价格让本来进展顺利的协商陷入僵局。2003年9月10日,博西公司致函海信,开出了上千万欧元的商标转让价格。这让海信无法接受。海信根据对方商标注册官方收费及律师费等费用,提出5万欧元转让价。大相径庭的报价同样不能得到博西公司的认可。2004年2月19日,博西公司在来函中将转让价格明确为4000万欧元。

  2004年初,海信在欧洲参加展览时使用了“Hisense”商标,博西公司在德国以商标侵权为由进行了起诉。2004年10月20日,博西公司的代表来青岛与海信进行了洽谈。对于被起诉的事,海信方面明确表示,要么和谈,要么诉讼,二者选其一。

  2004年10月28日,博西公司的代表在发给海信的传真函中再次表达了协商解决商标争议的愿望,但表示已经提起的诉讼在争议解决之前不能撤销。海信回电表示,仍然愿意与其继续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但前提是对方必须撤诉,否则,双方的和谈是缺乏前提条件的。最终,博西公司坚持不撤诉。海信也做好准备,决定与博西公司打这场国际官司。

  这场涉及中国著名家电企业的跨国商标诉讼引起中外媒体以及商务部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关注。2005年年初,在向商务部汇报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开始出面在两公司之间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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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电器 作者:尚海龙 (责任编辑: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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