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案例看预期违约制度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时间: 2008-09-19 21:24:43 来源: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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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案例一】2007年初,国内A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买方签署两份货物出口合同,支付方式均为OA30天。买方收取第一份合同项下价值30万美元的货物后,提出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随后派员赴买方仓库实地检验货物,发现因买方保存方式不当,造成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此外问题的严重程度亦十分有限。尽管如此,买方仍然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按期支付货款。在货款已经逾期的情况下,A公司提出在第一份合同项下货款问题解决前,将暂缓出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但印尼买方坚称其已经与第三方签署了供货合同,如果A公司拒绝履行第二
案情介绍
【案例一】2007年初,国内A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买方签署两份货物出口合同,支付方式均为OA30天。买方收取第一份合同项下价值30万美元的货物后,提出存在质量问题。A公司随后派员赴买方仓库实地检验货物,发现因买方保存方式不当,造成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此外问题的严重程度亦十分有限。尽管如此,买方仍然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按期支付货款。在货款已经逾期的情况下,A公司提出在第一份合同项下货款问题解决前,将暂缓出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但印尼买方坚称其已经与第三方签署了供货合同,如果A公司拒绝履行第二份合同项下的供货义务,买方将就由此导致的损失向A公司主张高额损害赔偿。A公司认为买方系无理拖欠货款,为避免损失扩大,拒绝了买方的供货要求。
【案例二】2007年7月,国内B公司与英国买方签署了多份草莓出口合同,总金额约100万美元,合同支付方式均为OA30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买方对草莓品质要求较为苛刻,同时草莓市价不断上升,出口企业B公司遂向买方表示,如果再按照买方要求的品质继续供货,其将难免遭受损失。B公司要求买方同意降低对草莓品质的要求,否则将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英国买方对B公司的提议坚决反对,不同意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更不同意终止合同执行。买方表示其已经与下家签署了供货合同,因此B公司也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买方随后一再要求B公司明确后续货物的出运日期,但B公司始终回避问题。买方遂停止支付金额为15万美元的已到期货款,并表示将在收到B公司后续供货后再支付到期货款;而如果B公司拒绝继续执行合同,该笔货款将被用来弥补因B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损失。B公司认为继续供货将有可能导致损失扩大,因此坚持只有在买方支付前期欠款的条件下,方能继续向买方供货。贸易双方就此问题相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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