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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RQFII办法或为引香港长期资金而调整

时间: 2012-06-29 13:44:2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网友评论 0
  • 中央将积极研究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要求,为相关机构长期投资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同时中央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扩大试点机构范围、丰富投资产品,并放宽投资比例限制。
  中央研究降低QFII资格要求,提高RQFII额度

  赴中国香港地区参加香港回归15周年庆典的中央代表团28日在港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代表团新闻发布中心负责人王仲伟在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对外宣布,中央即将推出30余项措施加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涵盖经贸、金融、教育、科技、旅游及粤港合作六大范畴。

  其中,有关吸引香港长期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的具体举措浮出水面。王仲伟在会上表示,中央将积极研究降低香港金融机构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要求,为相关机构长期投资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同时中央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扩大试点机构范围、丰富投资产品,并放宽投资比例限制。

  至于更进一步的细节,王仲伟表示,将于30日公布。届时,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将与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及发改委副主任张小强将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重点解释中央出台的这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的政策措施。

  事实上,在放宽QFII资格要求方面,证监会近期已有所行动。

  上周,证监会已就《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在原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规定》在QFII资格要求、投资范围、审批流程等方面均有所放宽。

  正在征求意见的《规定》,将资产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申请QFII资格中的经营时间要求由5年降为2年,证券资产规模要求由50亿美元降为5亿美元。

  同时,《规定》还允许QFII为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客户资金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并修改相关规定,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扩大QFII投资范围,允许其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将所有QFII持股限制由20%提升至30%。

  此前,证监会亦曾表示,与周边国家地区资本市场外资持股占30%左右的情况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引入境外资金具有很大空间。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并会同相关部门,提高QFII投资额度上限,增加QFII运作便利,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

  与此同时,今年上半年,证监会也组织首批21家RQFII对第一轮RQFII基金的发行情况进行了总结,为相关政策的调整奠定了基础。目前,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在RQFII框架下推出在香港交易所挂牌的A股ETF产品。市场人士指出,RQFII-ETF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并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强香港作为领先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地位。

  业内人士指出,近期关于为QFII及RQFII投资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的系列政策,体现出监管层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政策导向,和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并将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更为优质、长期、理性的“资金活水”,对内地资本市场长期平稳发展起到重要影响。(记者 时娜 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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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时娜 孙霖 (责任编辑: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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