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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票据质押的三个要点

时间: 2017-06-15 15:03:53 来源:   网友评论 0
  • 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要点一:质押背书


票据质押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作成质押背书。


要点二:交付退还


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指银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


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要点三:未履行


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时,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但不得将票据进行转让或者贴现。


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被背书人为银行的,比照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并在托收凭证备注栏注明"质押票据收款"字样。


来源:山东金融票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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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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