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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商事法律工作大有可为

时间: 2012-08-12 13:12:37 来源: 商报网  网友评论 0
  • 在中国贸促会成立60周年之际,本报记者日前对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董松根进行了专访,了解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的发展情况。通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贺信,更加坚定了我对贸促事业以及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大有可为的信心。

  国际商报:面对新挑战,贸促会在完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方面采取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董松根:现在,贸促会商事法律工作已经搭建了出证认证服务平台、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和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为企业的国际经贸活动出具权威证明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纠纷解决方案。

  我们还在积极筹建贸促会法律部原产地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将来还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工商界代表以及国际商会、世界海关组织等机构,聚集业内专家学者,共同开展国家有关课题研究,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规划发展方向,提出行业标准建议,帮助企业了解商事法律法规和国际商事规则。

  在认证工作方面,据统计,我会的原产地证签证量已超过美国,在所有国际商会成员国中居首位,ATA签发量世界排名第九,自贸协议项下优惠原产地证签发范围已扩大到6个。目前,我们正在利用企业数据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商会信用认证”项目,探索新的认证形式,帮助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推动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过与国际商会、世界海关组织和我国海关总署反复沟通,将一次性来往粤港小汽车纳入ATA单证册管理,取得了业务领域的重大突破。下一步,我会要继续推动海峡两岸实现进出口货物的便利通关,继续扩大我国ATA单证册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

  国际商报:针对当前贸易保护主义严重、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不断增多的态势,贸促会将做哪些工作?

  董松根:首先,我们将继续做好涉外商事的日常法律咨询、企业法律培训、涉外商事案件代理、境外投资法律环境论证和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促成合作。

  其次,要充分利用贸促会调解中心广泛的国内网络和国际合作平台,一方面通过做好“诉调对接、调仲结合”等实践,用多元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国家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参加国际争议解决相关组织活动,推进国际争议解决新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

  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咨询投诉中心的作用,在“两反两保”、企业境外投资和海外维权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取得突破,力争尽快设立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基金、国际商业诈骗管理和出国展览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等,提升企业“走出去”抗风险能力;按国别编制《国外投资贸易法律指南》和《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案例汇编》等材料,通过全国贸促会法律服务网络免费发放,增强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做好涉及我国众多企业、涉案金额达10亿欧元的欧盟航空反垄断索赔案,探索发挥贸促系统优势,与国外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为我国企业海外维权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业务模式。

  国际商报:在业务布局及促进国内国际交流方面,未来还有哪些打算?

  董松根:经过多年的建设,贸促会法律服务体系已经覆盖到全国各地,形成了规模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格局。现在,最基层的县级贸促机构都在广泛开展法律业务。

  在保持优势项目发展的同时,抓住重点地区和行业,开辟符合市场需求的项目。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旺盛的重点地区,设立贸促会商事法律咨询投诉中心、调解中心、ATA服务网点;在沿江、沿海的港口城市集中设立海损理算办事机构。

  海损理算是贸促会独有的法律服务业务,在国内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优势和专业优势。我们要继续发挥其在行业内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国内大型船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单位或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抓紧推动海损理算业务由共同海损向单独海损拓展、由海上理算业务向陆上理算业务拓展,努力使海损理算的专业优势转化为规模发展优势。

  近年来,我们组织、参加的国际交流活动日趋频繁,目前已加入国际商会原产地工作委员会、世界ATA单证册理事会国际组织,并积极参加亚太调解国际活动、组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今后,我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和推动国际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类国际平台发出中国工商界之声,积极反映我国企业对制度保障和规则公正的诉求,发挥我会在国际工商界应有的作用,为维护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权益尽职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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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商报网 作者:王晓 (责任编辑:红星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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