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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提醒:入境时自用物品 价值超5000元需申报

时间: 2013-12-19 16:40:16 来源: 中国贸易报  网友评论 0
  • 近日,针对这些旅客关心的节假日时期进出境通关问题,海关总署在门户网站进行了一次在线说明。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通关。

  本报讯临近元旦新年,出境旅游、购物时遇到通关问题该向谁咨询?进出境哪些东西不能带,哪些东西要申报?近日,针对这些旅客关心的节假日时期进出境通关问题,海关总署在门户网站进行了一次在线说明。

  不少旅客计划在新年假期出境旅游和购物,或者喜欢通过邮寄的方式发送新年礼物给亲朋好友。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通关。

  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所谓“自用”是指旅客携带物品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带工费等。“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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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张倩怡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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