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报表的通知

时间: 07-08-22 22:13:08 来源:  
  • (2006年10月 10日商务部运行函[2006]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商务主管部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填报数据准确性,决定对流通型企业报表作部分修改,流通型重点联系企业自2006年10月起按新表式上报应急商品数据库数据。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做好数据报送工作,请各重点联系企业按时准确填报数据。

  附件1: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年报表

  附件2: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季度报表

  附件3:流通型企业报表修改说明

      附件4: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流通型企业季报表上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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