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的通知

时间: 07-08-22 22:57:30 来源:  
  • (2006年10月23日 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 商运发[2006]518号)
架起连心梁;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维护的知识普及,指导和引导农民学会购买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经营证照、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 举报投诉,加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三、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为广大农民创建放心购物、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是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民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改造和发展现有零售网点,建立适合农民生活生产的便民店,推动连锁经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安全消费零售网络。同时,要在春节前夕组织农村食品流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活动、重点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认证标志等情况,清查方式以企业自查与政府部门抽查相结合,对清查出的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 要督促依法进行销毁,不得上市销售。各地工商、卫生等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食品批发部、集贸市场和个体商贩及小食品店、小作坊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执法检查时要做到“六查六看”:一是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是查进货发票,看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是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 厂址、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行为; 六是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 质量制度是否健全。

  四、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带动优质农产品进城,促进农民增收。

  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农产品优质 优价的有效途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大力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 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为优质农产品进城提供快捷通道;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供需企业网上直供平台,鼓励农村连锁超市、大型消费单位与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网上直供关系,进一步拓宽优质 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要认真贯彻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 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373号)。进一步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网络建设工作,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进城线路,清除城乡流通壁垒;要重视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支持鼓励发展流通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纪队伍培育培训和业务指导,为农村经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使其更好地为农产品流通服务。

  五、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三绿工程下乡取得实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推进“三绿工程下乡”作为 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周密安排,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做好三绿工程下乡的各项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活动中来;建立与农民沟通对话机制,随时听取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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