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 07-08-23 23:08:35 来源:  
  • (2006年5月29日商务部办公厅商运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06年度“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06年是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第一年,将以“商业长征”的形式,组成由媒体记者、社会志愿者、企业和消费者参加的“行万里”车队,开展“五线”连“两头”的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五线”即东部开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开发品牌行、东北振兴品牌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头”即“品牌万里行”启征仪式和“品牌中国盛典”年度颁奖晚会。现就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品牌万里行”志愿者先锋团,以商业长征的形式,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百姓欢迎的宣传推广活动,搭建宣传普及品牌知识、展示自主品牌形象、倡导自主品牌消费的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良好氛围。

  为配合“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宣传与保护相结合、规范与创新相结合、中央媒体宣传与地方媒体宣传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突出经济和文化特色,结合会展、节庆等重大活动,创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各地在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时,要坚持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同时兼顾做好侵权受理举报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

  二、宣传推广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启征仪式。“品牌万里行”活动启动暨“品牌中国行”出征仪式,定于6月上旬在中华世纪坛举行。届时商务部、中宣部等部门领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部分自主知名品牌企业负责人、品牌中国行宣传推广活动志愿者先锋团全体成员、新闻记者参加。

  仪式内容包括:“鼓舞中国”开场舞,明星唱响“万里行”主题歌,品牌万里行LO鄄GO展示,品牌万里行记者团、车队亮相,品牌万里行志愿团宣誓,商务部、中宣部领导讲话,部领导为万里行车队授旗仪式等环节。活动的牵头实施单位为市场运行司。

  (二)“行万里”活动。分国内“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部分五条线路,自启征仪式开始,至12月初结束。

  国内“行”站点分固定活动站点城市、采访城市和途经城市。以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为主要活动站点。四条线分别由外贸司、市场建设司、商业改革司、产业司牵头组织实施。

  有关具体路线时间表另行通知。

  中国品牌海外行以英国、美国、德国、香港为主要站点,通过举办经验交流研讨会、参加或举办专业展览、展示等活动,重点宣传自主品牌进军国际市场特别是终端市场的成功案例。由外贸司牵头组织实施。

  (三)品牌中国盛典。初步定于12月初在北京举办。品牌中国盛典是中国自主品牌的大检阅,是“品牌万里行”活动成果的集中展示。内容包括:回顾品牌万里行故事,公布“中国畅销品牌”名单,向获得“中国品牌金(银)奖”的企业颁奖,评选产生中国自主品牌年度杰出人物等。盛典期间,配合举办中国品牌国际发展论坛,力争把“品牌中国盛典”活动打造成为中国商务界的“奥斯卡”。此项活动由市场运行司、外贸司牵头组织实施。

  三、各地区负责落实的主要事项(一)品牌万里行活动主要参考项目。

  为指导各地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形成统一的风格,“品牌中国行”总体策划5个主要参考项目:1.设立自主品牌城市地标。“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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