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修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双轨制保护模式

时间: 08-06-16 10:18:5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08年6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就《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特色双轨制保护将加强

  《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

  具体到长期以来被西方国家指责的打击盗版不力的问题,许超表示,国家对盗版行为打击力度日益严厉,具体表现之一就是,除了对版权予以司法保护外,还给予严厉的行政保护。

  李顺德告诉记者,中国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和国外是不同的。在国外,海关和警察作为行政机构是有责任和权利就知识产权违法事件进行查处的,但是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机构是没有权利进行知识产权执法的,而在中国,作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是有执法权的,“当然,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这一中国特色的针对知识产权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可能是最高效的”。

  不过,李顺德也指出,从国际趋势来看,是要逐步削弱和减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执法行为,将主要的精力放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上,加强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机制的设立上。

  《纲要》明确提出,国家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并且,“健全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政策,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针对海外维权机制的建立,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李成钢表示,国家将尽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信息的通报机制,以及在政府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以驻外经商机构工作资源为依托,建立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法律服务部门,多方面联合协作,实现主体之间信息迅速共享。同时,在适当时候,利用政府资源与境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交涉、沟通,为企业维权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不过,这些政府行为必须在符合WTO的规则之下进行。”李顺德告诉记者,如果中国企业所遭遇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牵涉到其它国家的法律或政策,我国政府就可以就此类纠纷先启动与该国家的双边交涉,如果不行,就可以根据规定,向WTO提起申诉。

  对于预警应急机制,张勤解释,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包括预警和应急两个部分,所谓预警就是根据经济发展的现象情况,通过对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情报进行检索和分析,整合相关政府机构、企业、中介机构有关资源,及时掌握世界上有关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时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动态信息。

  同时,预警也包括对国际上知识产权政策或者制度变化调整及时的跟踪、了解,并及时向企业和相关单位提供有关动态信息。

  “企业对此是有大量需求的,但要建立这样的预警机制,从资金投入、信息搜集能力以及人才储备等多方面考虑,对单个企业来说,都是很不现实的,所以,需要政府统一投入和组织。”李顺德说。

  当然,张勤也表示,预警应急机制由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构成,政府“也将支持和鼓励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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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叶一剑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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