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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称,国务院已于6月5日正式印发了《纲要》,这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正式启动实施。
该《纲要》的制定历时三年,是我国首次从国家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就知识产权问题作出战略部署,其中明确了到202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目标。
“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排在《纲要》所提出的五大战略重点的首要位置。具体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等。
在此背景下,新一轮知识产权领域新法律法规制定和已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将提速。
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李顺德对本报记者表示,本轮就知识产权领域已有法律法规的集中修订和一些新法制定的研究,更多体现了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与国际上所存普遍共识进一步对接的思路。李全面参与了《纲要》的研究和撰写。
此外,出于我国特殊国情的考虑,对知识产权实行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在《纲要》中亦在重点强调之列,而且,通过行政推手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意图凸显。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引发新一轮修法
我国上一次集中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在2001年入世前。主要目标是为了符合入世的要求,依据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展开。
“当时在修法的时间上比较紧,所以,有些问题并没有完全考虑到,有些问题在当时也没有统一的认识。”李顺德说,“本轮有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是与国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同步展开的。”
在当日发布会上,张勤表示,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同法律增订或者修改所需要的时间不一样。
张勤透露,《专利法》正在修订过程中,预计今年要提交人大表决。
此外,针对《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已经开始,并被全国人大列入后五年立法规划”。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会上称,“按照人大法工委的要求,今年年底要提出初稿。”
针对《著作权法》的修改,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表示,《著作权法》在2001年入世之前做了很大的改动,现在来看《著作权法》和WTO知识产权的协议是一致的,但是,国家版权局认为,即便如此,也有必要考虑《著作权法》的修改。
除了这些已有立法先例的知识产权类别法律以外,在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等新的知识产权类别的法律问题上,张勤表示,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现在正在研究过程中”。
还有一些法律尚处在讨论要不要立的阶段,比如是否应当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或者“知识产权基本法”,对此,张勤说,如果研究决定需要制定这些法,就会进而确定具体的立法时间表。
而且,他指出,根据《纲要》确定的目标,如果确定了,这些立法工作都要在2020年前完成。
除此之外,针对知识产权应用中所可能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在其它门类的法律中也开始更多的被体现。比如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中,就知识产权使用中可能引起垄断行为也给出了相关规定。
《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做出这一法律规定的背景之一是,鉴于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享有绝对优势,其进军中国市场最为有力的“武器”之一便是“知识产权保护”。国内很多人认为,为防止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制约中国企业的发展,中国立法部门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
付双建称,这次修改《商标法》大体的思路就是,要缩短商标审查周期、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对商标企业的服务水平。同时,也考虑和国际商标条约的接轨和衔接。
许超表示,从2001年到现在,国家的社会、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对现在的《著作权法》是有影响的。特别是去年实行了《物权法》,对此,《著作权法》都要有明确体现。另外就是新技术引进的问题和这几年法律实践中提出的实际问题,都需要在修改法律当中解决。
《专利法》的修订中体现了李顺德的这一判断。比如针对专利申请中所要求的新颖性绝对标准的采用,以及出于协调专利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矛盾有针对性的规定。
“这在2001年修订的时候是没有涉及到的,现在根据新的发展现实,在这次修订中就进行了变革。”李顺德告诉记者。
与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制的立法进程相对应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也由原来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转向了对我国执法不严和执法效率不高的指责。
所以,在本次的纲要中,也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双轨制保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