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时间: 07-08-09 21:18:18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12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盛霖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有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泄露秘密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委托审计业务的,不得再次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第二十五条 委托人不按本办法规定实施委托审计的,上级委托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责成重新实施审计。
  第二十六条 参与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bizcom
本文来源: 作者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关于 的新闻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